為積極推進境外投資管理職能轉變,加快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權限、縮小了核準范圍,對一般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制,這標志著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將更加便利。
近年來,我國企業“走出去”進入了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流量已超千億美元。
“這說明中國經濟正在由全球融入者逐漸向全球經濟驅動者的角色進行轉換!北本┐髮W政府管理與產業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閆雨如是說。
近幾年來,由于過高的內外棉價差和生產成本上漲,我國紡織企業也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有紡企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有利于規范“走出去”的企業,避免惡性競爭,為開拓更為廣闊的海外市場提供了便利條件。
然而,面臨新情況、新趨勢,過去的境外投資管理模式已不能滿足日新月異的國際形勢變化。在此背景下,進一步規范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確立企業及個人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做好境外投資服務和促進工作成為管理部門亟待解決的新課題。
為此,《辦法》規定,境外投資項目不再區分資源類和非資源類,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將國家發改委核準權限由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3億美元、非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統一提到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一律實行備案。
同時,簡化程序、明確時限,提升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掇k法》明確規定,對于需要國家發改委核準或由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地方企業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提交項目申請報告,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后上報國家發改委核準,屬于國家發改委備案的項目也采取同樣程序,不再要求地方企業按照縣、市、省層層申報。而且,《辦法》對國家發改委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的全流程辦理時限均進行了明確,并對核準、備案條件也進行了簡化。此外,《辦法》突出依法行政、明確責任、加強監管、維護秩序。
在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方面,國家發改委指出,雖然近年來我國境外投資快速發展,但由于我國企業“走出去”時間不長,多數企業缺乏國際化經營人才和國際經驗,一些企業經營行為不夠規范,仍有企業超出自身實力對外承諾重大投資項目,同時,發改委負責核準的境外投資項目又往往是多邊雙邊政府關注的重要合作事項,企業由于缺乏投資實力對項目最終無法履約,不僅企業背上沉重包袱、遭受巨大損失,同時極易導致聲譽受損。如處理不當,也會演變為影響多邊雙邊經貿合作關系的外部要素。
當前,我國企業面臨著“走出去”的大好時機。但同時,挑戰與風險也將并存。在此博弈過程中,加快培育和引領企業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競爭尤為重要。
對此,國家發改委表示,將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多邊雙邊投資合作機制。二是加強政策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政策促進、服務保障和風險控制的系統化和制度化。三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和中介服務。整合國內外有關機構和企業的信息資源,建立境外投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供更完善的信息服務。四是要規范企業投資和經營行為,積極引導企業在對外投資中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樹立中國企業依法經營、重信守諾、服務社會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