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度新疆棉交易的公告
(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1號)
各涉棉企業、交易商:
根據2014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國家取消棉花臨時收儲政策,改為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新疆)開展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作為改革試點的配套措施之一,新疆決定建立棉花專業倉儲制度,即除特別規定的情形外,區內經過資格認定的棉花加工企業須將加工好的成包皮棉按規定時間全部存入指定的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由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在庫重量檢驗、取樣及后續儀器化公證檢驗。棉花專業倉儲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保障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政策的順利實施,確保補貼的“公正、精準、透明”,精確統計新疆棉花產量,維護新疆棉花質量的公信度。這一制度的建立和推廣,同樣有利于建立起完整的新疆棉花加工、銷售、庫存、質量信息管理系統,有利于我國棉花質量檢驗體制改革的完善和深化,有利于發展棉花現代物流、降低棉花流通成本,有利于發展棉花網上交易、提高棉花流通效率,有利于政府部門準確掌握棉花購銷存數據、提高棉花決策的科學性。
為保障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的順利實施,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提出的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要適應發展棉花現代物流的需要,加強自身建設和與棉花公檢數據庫的銜接,建立起統一開放、節約高效的棉花市場交易平臺,組織新疆棉花收購加工企業,將加工檢驗后的皮棉按照自愿的原則通過交易市場公開銷售,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新疆棉花加工、銷售、庫存、質量信息管理系統,為國家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的要求,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擬于近日起組織2014年度新疆棉交易,促進2014年度新疆棉的銷售,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自愿選擇
為滿足涉棉企業的新疆棉銷售和采購需要,本次新疆棉交易組織工作將采用網上競賣交易、協商交易等多種方式供企業自愿選擇。
(一)競賣交易是指賣方將存放在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即指定交割(監管)倉庫,下同)中擬銷售新疆棉的質量、重量等基礎數據通過交易市場預先公布后掛牌報價,由符合資格的買方自主加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以最高購買價成交,雙方通過交易市場簽訂購銷合同并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方式。參與競賣交易的新疆棉是指2014年度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境內生產、收購和加工并存入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接受規范監管和在庫公檢的細絨棉。
(二)協商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將存放在指定交割(監管)倉庫中新疆棉的成交價格、結算及質量重量糾紛處理方式自行協商后,僅通過交易市場辦理貨權變更的交易方式。參與協商交易的新疆棉是指2014年度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境內生產、收購和加工并存入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接受規范監管和在庫公檢的細絨棉,以及存入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接受規范監管但未實施在庫公檢的長絨棉。
2014年12月31日前,交易市場免收協商交易手續費,并免費為買賣雙方提供貨權變更、出庫手續辦理等服務。
二、已移庫新疆棉也可參與交易
已納入規范監管并實施了在庫公檢的新疆棉,如移庫至內地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也可參與競賣交易或協商交易等交易方式。
三、成交結果公布和備案
為便于政府部門準確掌握棉花購銷存數據,2014年12月31日前,交易市場對首次參與競賣交易或協商交易的新疆棉批次進行適當標注,供有關買方參考。交易市場及時通過中國棉花信息網對外發布新疆棉交易成交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并將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有關新疆棉銷售競賣交易、協商交易等相關細則,交易市場將另行發布公告。
特此公告。
全國棉花交易市場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度新疆棉競賣交易的公告
(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2號)
各涉棉企業、交易商: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度新疆棉交易的公告(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1號)》公告,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擬于近日起通過商品棉競賣交易系統競價銷售2014年度新疆棉,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易時間和方式
每個國家法定工作日的下午3:00開始交易,即下午3:00開市,3:30開始1分鐘倒計時,4:00開始30秒倒計時,4:30開始15秒倒計時,直至閉市。具體上市交易時間另行公告。
交易方式按有關部門批準的《2014年度新疆棉競賣交易辦法》(見附件1)執行。
二、交易資格
1、參與此次新疆棉競賣交易的買賣方應為交易市場的交易商。
2、如果企業尚未成為交易市場交易商,請咨詢所在區域交易市場辦事處(聯系方式見附件2)辦理入市手續。
三、競賣底價確定
競賣底價由賣方交易商自主確定,并通過交易市場競賣交易系統予以發布,買方交易商在競賣底價的基礎上自主加價,每次加價幅度為10元/噸的整數倍。
四、質量重量檢驗
參加此次競賣交易的新疆棉為已存入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即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并納入規范監管,生成《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倉單》或《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新疆監管棉花倉單》,且已按中國纖維檢驗局發布的《監管棉花公證檢驗實施辦法(暫行)》(中纖局檢一發〔2014〕42號)規定程序實施了在庫公證檢驗的細絨棉。
已納入規范監管并實施了在庫公證檢驗的新疆棉,如移庫至內地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也可參與競賣交易。
有關質量重量以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公證檢驗證書結果為準。
五、保證金
賣方交易商無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履約,買方交易商參加交易前,在交易市場預存不少于10萬元的保證金,以保證交易的進行。競賣交易中,交易市場從買方交易商預存保證金中根據成交數量按1000元/噸的標準暫扣履約保證金。買方交易商保證金不足將暫停交易,直至補足為止。
請買方交易商根據資金余額和預計交易數量,預存足額保證金,確保交易正常進行。
交易市場預存新疆棉競賣交易保證金賬戶:
收款單位: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行金融街支行
賬 號:0200216819200056225
或:
開戶行:建設銀行北京蘇州橋支行
賬 號:11001079800053005023
或:
開戶行:中國銀行北京莊勝廣場支行
賬 號:348059645959
或: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長虹橋支行
賬 號:35200188000087429
或: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民航大廈支行
賬 號:021001040003041
或:
開戶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 號:20399990010100000038471
請交易商匯款時,在有關匯款底聯上注明用途為“新疆棉競賣交易保證金”。
如交易商擬將其存放于交易市場其它賬戶上的保證金劃轉到新疆棉競賣交易保證金賬戶,請通過交易商自助管理系統直接劃撥。
按有關規定,交易市場只接受本單位的匯款作為交易履約保證金。
交易市場確認買方交易商貨款到賬后,即釋放相應批次棉花的履約保證金。買方交易商如需將資金劃回,請及時向交易市場提交資金調撥申請,交易市場在收到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劃撥。
六、合同簽訂及貨款支付
所有參與競賣交易的買方交易商須于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訂《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商品棉購銷合同》,并于成交后5個工作日(以貨款實際到賬日期為準)或在賣方交易商書面同意的延展期限內,將貨款匯至“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買方交易商未按本條規定簽訂《商品棉購銷合同》或雖然簽訂合同但未及時支付貨款的,成交合同自動解除,按買方違約處理,相應履約違約金歸賣方所有,有關批次棉花重新組織競賣。
交易市場接受買方貨款的賬戶為:
收款單位: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賬 號:0200216819200063150
或: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蘇州橋支行
賬 號:11001079800053008455
或: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北京民航大廈支行
賬 號:021001040004775
或:
開戶行:中國銀行北京莊勝廣場支行
賬 號:338959049233
請交易商匯款時務必在有關匯款底聯注明成交合同號,用途為“新疆棉競賣貨款”。
買方貨款不足時,可向交易市場申請參與買方質押業務,具體按有關流程辦理。
七、在庫保管、保險費結算期限
買方貨款到賬后,交易市場即向買方出具新疆棉《提貨單》,買方憑《提貨單》到有關倉庫提貨。有關批次新疆棉于成交7日內(含)在倉庫發生的保管、保險費仍由賣方交易商承擔;貨權變更后或超過7日以后在倉庫發生的保管、保險費用由買方交易商承擔。
八、質量重量糾紛處理
在交易市場開具《提貨單》20日內,買方如對棉花質量重量有異議,可向交易市場提出復檢申請,交易市場及時向中國纖維檢驗局提交。復檢按中國纖維檢驗局規定的有關程序進行。有關批次新疆棉復檢后,如果顏色級、軋工質量、長度等與原驗結果有差異的,按交易市場發布的質量差價標準(見附件3)重新結算貨款。
九、信息發布和監督舉報
(一)交易市場每日通過中國棉花信息網“2014年度商品棉競賣交易”專欄及時公布上市數據、成交結果等,并提供交易實時行情。
(二)新疆棉在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的出庫費按照自治區有關部門公布的標準執行,沒有規定的,按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收費標準執行,具體請查閱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網站(http://www.cnce.com)“交割倉庫”專欄。嚴禁倉庫超標準收費,如有發生,請買方交易商直接向交易市場舉報,經查屬實的,交易市場退回倉庫多收交易商的費用,并對有關倉庫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十、其它事項
(一)請賣方交易商按照交易市場規定,按批提交擬參與競賣交易的數據。數據主要包括批號、競賣底價、擬上市日期和數量等。具體按有關公告執行。
(二)為便于政府部門準確掌握棉花購銷存數據,2014年12月31日前,交易市場對首次參與競賣交易的新疆棉批次進行適當標注(如已通過協商交易做了貨權變更的則視同非首次參與競賣交易),供有關買方參考。交易市場及時將有關成交信息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三)交易市場聯系方式
1、交易市場客戶服務熱線電話:4008106850。
2、交易咨詢及入市手續辦理:請與企業所在區域交易市場辦事處聯系,具體見附件2。
3、交易保證金咨詢: 010-59338665(入金),010-88087041(出金)。
4、賣方交易商擬上市數據咨詢:010-59338662。
5、成交合同簽訂及咨詢:010-59338724。
6、貨款及稅票咨詢:010-59338662。
7、提貨單咨詢:010-59338721,010-59338698。
8、質量重量糾紛處理:010-59338662,010-88087040(傳真)。
9、交易系統技術咨詢:010-59338699。
10、業務監督及投訴:010-59338640,010-59338614(傳真)。
11、在線咨詢及交流: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官方QQ群號:37827205;辦事處QQ群號:125920519(新疆辦事處)、161943084(南京辦事處)、206102773(鄭州辦事處)、335904736(西安辦事處)、390130764(濟南辦事處)。
(四)為使參加新疆棉競賣交易的交易商熟悉操作程序,交易市場于10月20日-21日每日下午3:00-5:00將新疆棉競賣交易模擬系統向交易商開放,供交易商學習和模擬交易。
未盡事項,按《2014年度新疆棉競賣交易辦法》執行。
特此公告。
關于開展2014年度新疆棉協商交易的公告
(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3號)
各新疆棉花加工企業和采購企業: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2014年度新疆棉交易的公告(2014年度[商品棉交易]第1號)》公告,全國棉花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自2014年10月20日起推出新疆棉協商交易,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協商交易方式
新疆棉協商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對于存放在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或移庫至內地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的新疆棉(含細絨棉和長絨棉)的成交價格、成交數量、交提貨倉庫、運輸費用、結算及質量重量糾紛處理方式等自行協商后,通過交易市場辦理貨權變更的交易交割方式。
協商交易中,交易市場只負責成交批次棉花的貨權變更、出庫手續辦理事項。
二、協商交易流程
(一)賣方提供貨權變更申請。買賣雙方就2014年度新疆棉的購銷價格等協商一致后,由賣方將有關批次棉花的《商品棉貨權變更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傳真至交易市場,傳真號:010-88087040,聯系人:沈娟;聯系電話:010-59338661。
(二)辦理貨權變更或開具提貨單。交易市場收到賣方提供的《商品棉貨權變更申請表》后2個工作日內(含),辦理完成貨權變更手續;買方需要辦理有關批次棉花的出庫手續時,請買方向交易市場提交《出庫申請書》(格式見附件2),交易市場收到買方《出庫申請書》后2個工作日內(含)向買方開具《提貨單》。買方憑《提貨單》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到指定倉庫提貨。
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賣方貨權變更申請表和買方的出庫申請書可同時提交。
買方辦理出庫時,有關倉庫須嚴格按照《新疆棉花專業監管倉庫實施細則(試行)》或《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指定交割(監管)倉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出庫,不得拖延出庫或亂收費。
有關《貨權變更申請書》的格式或《出庫申請書》的格式可通過登錄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網站進行下載,然后傳真給交易市場。
(三)棉花出庫。買方憑《提貨單》及時到有關倉庫辦理完成有關批次棉花的出庫。
二、注意事項
(一)免費服務。為鼓勵買賣雙方參與交易市場新疆棉協商交易,2014年12月31日前,交易市場不對買賣雙方資格進行限制,且免收協商交易買賣雙方的交易手續費,并免費為買賣雙方提供貨權變更、出庫手續辦理等服務。
(二)信息公開和備案登記。交易市場完成貨權變更手續以及通過倉庫確認有關批次棉花確已出庫后,及時通過中國棉花信息網對外發布,接受公眾監督,并將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三)已參加新疆棉競賣交易且已成交的有關批次新疆棉,可以辦理貨權變更,但不作為首次參與協商交易進行備案。
信息公開和備案登記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買賣雙方自行解決交易交割糾紛。
(五)有關批次棉花的在庫保管、保險等按交易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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